提起“翁梅倩”三字,凡老于花叢和老于顧曲者,她的聲名都能道及。她一生遭遇和已故林黛玉仿佛,黛玉由妓而伶,復由伶而妓,并且一再從良,一再下堂,翁梅倩反反復復,確與老林有幾分相像處。不過林則早已瞑目長逝,蓋棺論定,翁則猶在人世,淪為沿街賣唱,作乞兒式的生涯。想起從前的一切一切,當不勝其滄桑之感。
三十年前,翁在安康里為妓,榜其居曰“一樹梅花館”(當時娼門風氣都自稱什幺仙館和什幺館之類),燈籠上面,下粘“公務正堂”,也書“一樹梅花館”五字,每夜乘坐飛轎出堂差,很為路人注目,固一赫赫有名的紅妓。后來幾次下嫁,幾次下堂,都無善果。她本有一副好嗓子,后在四馬路胡家宅群仙髦兒戲館唱戲,飾須生一角,頗得顧曲家賞識,等到群仙歇業,才停止演唱。民七在新世界髦兒班里也露過一次臉,那時候的風頭已遠遜于從前了。
現在她年紀大了,又吃上了鴉片煙,做妓女、做伶工都不可能,于是不得已每夜挾著一只胡琴,在弄堂里、馬路邊沿路賣唱,跑來跑去,希圖賺幾只角子的利益以維持她的苦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