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姓名:康海
- 別名:字德涵,號對山
- 性別:男
- 朝代:明代
- 出生地:明武功縣(今武功鎮)人
- 出生日期:1475
- 逝世日期:1540
- 民族族群:
- 主要作品:
康海(1475–1540),明代文學家,字德涵,號對山,又號滸西山人、泮東漁父、太白山人,明武功縣(今武功鎮)人。家庭豪富,曾祖、祖父、父親三代居官。康海聰明勤學,學識超群,在廷試對策中,他從經濟、政治、軍事、教育、法制、吏制等方面作了創見性的論述,轟動了考場,弘治十五年(1502)狀元,授翰林院修撰。同李夢陽、王九思、王廷相等號稱“十才子”,在明文學史上,與李夢陽、何景明、徐禎卿、邊貢、王九思、王廷相稱“前七子”,以他在“前七子”中詩文成就甚高,文尤勝,《擬廷臣論》《寧夏事狀》《鑄錢論》切中時弊,堪稱力作,時人比之司馬遷。正德元年(1506)太監劉瑾專權,想拉攏他結為同黨,他避而不見,借“托古改制”運動上書斥奸黨,成為劉瑾一伙權閹奸黨的眼中釘。時李夢陽代戶部尚書韓文草擬奏章彈劾劉瑾事暴露,被捕入獄。李從獄中給康遞了一張紙條,上寫“對山救我”。康以狀元氣度和“前七子”首領身份去見劉瑾,與其據理爭辯,劉瑾釋放了李夢陽。劉瑾案發處死后,他被疑為劉黨。官復原職的李夢陽,既怕牽連自己,又想爭奪“前七子”集團領袖地位,不但不為他伸冤,反而加以嫉害,使他遭受株連,丟官落職,被迫回鄉。他早年讀過曾祖父傳給的從燕王朱棣處得到的1700多本詞,又在京師館讀過所藏的全部元人雜劇及聲律方面的書,免官后,決心“披發簫歌至于終身”。居家30年中,以極大的毅力進行戲劇研究和創作,曾說:“辭章小技耳,壯夫不為吾詠歌舞于泉石間已矣,何以小技為哉!”在其家鄉泮東和王九思家鄉戶縣一帶,攜帶歌姬舞女暢飲,自比為樂舞諧戲的藝人,遍訪秦中諸伎,登門求教。與王九思、呂涇野等人研究了自秦風、豳風以來的秦聲聲樂。精通音律,善彈琵琶,有“琵琶圣手”之譽。同王九思合作,創造了“康王腔”(即秦腔),將自己創作的雜劇和曲詞配樂用“秦聲”演唱,對秦腔劇的形成和發展作出了巨大貢獻。吳梅村評價說:“琵琶急響多秦聲,對山慷慨稱入神。同時渼陂亦第一,兩人矢志遭遷謫。絕調康王并盛名,昆侖摩挲無顏色!”死時家徒四壁,惟余樂器300多件。近年在蒲城農民張新文家中發現他的130幅秦腔臉譜手稿。
平生著述甚多,早年有《風俗論》,論述了戲曲在移風易俗中的作用。免官后主要有《武功縣志》,雜劇、散曲集《泮東樂府》,詩文集《對山集》及雜著《納涼余興》《春游余錄》。《武功縣志》正德十四年(1519)刊行,體例嚴謹,言簡意賅,考證精細,文筆優美,源出《漢書》,“鄉國之史,莫良于此。”體現了他的思想水平和獨創精神,被后世奉為“志乘上品”,清代收入《四庫全書》。在陜現存的580多例民國以前的地方志書中,它是成書較早、最負盛名的志書之一,后代編纂地方志,多以此志作為范本。雜劇《中山狼》以營救李夢陽蒙受其冤為背景,用藝術形象譴責了忘恩負義之輩,深刻揭示了封建統治階級各種典型人物的特征,批判了東郭先生是非不辨、敵友不分的“仁”和“兼愛”。《中山狼》思想性強、藝術水平高,被列為我國十大古典戲劇之一。其次先后為朋友編訂刊行詩文集十多種,撰寫序和跋300余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