荊公之新政,為成乎?為敗乎?其不能具謂之成,無待言也。何也?以其效果往往不如其所豫期也。雖然,具謂之敗焉不得也。何也?彼行之誠不免有流弊,然為救時之計,利率逾于病也。熙寧五年,公嘗有上五事札子云:
陛下即位五年,更張改造者數千百事,而為書具為法立,而為利者何其多也!就其多而求其法最大、其效最晚、其議論最多者,五事也:一曰和戎,二曰青苗,三曰免役,四曰保甲,五曰市易。今青唐洮河幅員三千余里,舉戎羌之眾二十萬。獻其地,因為熟戶,則和戎之策已效矣。昔之貧者,舉息之于豪民;今之貧者,舉息之于官。官薄其息,而民救其乏,則青苗之令行矣。惟免役也,保甲也,市易也,此三者有大利害焉。得其人而行之則為大利,非其人而行之則為大害。緩而圖之則為大利,急而成之則為大害。傳曰:事不師古,以克永世,匪說攸聞。若三法者,可謂師古矣,然而知古之道,然后能行古之法,所謂大利害者也。蓋免役之法,出于周官所謂府史胥徒,王制所謂庶人在官者也。然而九州之民,貧富不均,風俗不齊,牌籍之高下不足據。今一旦變之,則使之家至戶到均平如一,舉天下之役,人人用募,釋天下之農,歸于畎畝,茍不得其人而行,則五等必不平,而募役必不均矣。保甲之法,起于三代丘甲,管仲用之齊,子產用之鄭,商君用之秦,仲長統言之漢,而非今日之立異也。然而天下之人,鳧居雁聚,散而之四方而無禁也者,數千百年矣。今一旦變之,而使行什伍相維鄰里相屬,察奸而顯諸仁,宿兵而藏諸用,茍不得其人而行之,則搔之以追呼,駭之以調發,而民心搖矣。市易之法,起于周之司市,漢之平準。今以百萬緡之錢,權物價之輕重,以通商而貰之,令民以歲入數萬緡息,然甚知天下之貨賄未甚行,竊恐希功幸賞之人,逮求成效于年歲之間,則吾法隳矣。臣故曰:三法者得其人緩而謀之則為大利,非其人急而成之則為大害。故免役之法成,則農時不奪而民力均矣;保甲之法行,則寇亂息而威勢強矣;市易之法成,則貨賄通流而國用饒矣。
孔子曰:欲速則不達。又曰:其人存則其政舉,其人亡則其政息。凡百皆然,豈直此三事者?而公獨舉此三法鄭重言之,則以此三法最繁重,而官吏之舞文,亦較易故也。而荊公當諸法草創將次就緒之時,忽焉而上此札子,毋亦微窺神宗當時,不免有求治太急,用人太濫之弊耶?觀其論館職札子,言陛下即位以來所拔用,多士之有小才而無行義者,則知其慮此也久矣。據公此札則知和戎、青苗二事,乃公所認為已有成效者。和戎之事,其功與天下以共見,不必論。青苗法立意雖善,然以理勢度之,不能有利而無弊,其或初年行之頗得其人,故見效多而見病少歟?抑公之聰明猶有所蔽,未及盡察歟?雖然,如當時反對黨之詆其有弊而無利,此又殆必無之事。觀后此元興欲廢之,而訟其不可廢者反甚多,斯可見也。免役法厘革數千年之苛政,為中國歷史上開一新紀元。當改革伊始,雖不免一部分人略感苦痛,然所不利者在豪右之家,前此有特權者耳。自余細民,則罔不食其賜也。此可謂純有利而絕無病者也。保甲法體大思精,為公一生最用力之事業,其警察的作用,可謂有利而無病,其成效亦已章章可睹。其寓兵于農的作用,則以當時募兵未能盡廢,常備后備之區別不立,其稍擾民,固意中事。然為起宋之衰,勢不得不爾也。獨至市易法,其用意雖非不善,然萬不可以行于**政體之國家,萬不可以行于以自由競爭為根本觀念之經濟社會。奉行者雖得其人,猶懼以國家為兼并之戎首;奉行者若非其人,則將為官吏開利孔,而使小民生計,日以憔悴。荊公之失策,殆未有過是者。而當時成效之無可見,亦莫此為甚也。當時沮撓新法者,靡不言以新法之故,致小民顛連困苦,無所控訴,其言載于史籍者,未易一二數也。然稽諸往古,凡行厲民之政者,鮮不及身以召亂亡,若秦始、隋煬之徒無論矣。又如王莽,固亦托于周官,以變更百度,然其所行者,無一為法先王之意,而亦自始無樂利其民之心,故怨讟繁興,不數年而海內云擾矣。后世之論荊公者甚或以比新莽。夫荊公創法立制,無一不以國利民福為前提,其不可與新莽同年而語,固不待辯。而末學膚受之輩,或見不及此,則盍取其結果而比較之。使荊公之法而果為病民,則民當呻吟枕藉救死不贍之時,勢必將鋌而走險,荊公雖有絕大之**力,安能禁之?乃宋自真仁以來,雖號稱太平,而潢池竊發,猶累歲不絕,其椎埋剽掠于鄉邑者,更所在而有。夫其前此固已募強悍之民,納之于兵矣,而國內之不能保其安寧秩序也,猶且若此,獨至熙寧元豐二十年間,舉一切而更革之,而又以行保甲之故,不禁民挾弓弩,茍政府之設施,而果大拂民情也,則一夫攘臂,萬眾響應,其于釀成大亂易易也,乃不特不聞有此而已。即萑苻之盜,亦減于舊,而舉國熙熙融融,若相忘帝力于何有。讀當時諸賢之詩文集,其氣象可想見也。荊公集中有元豐行示德逢一首云:
四山曈曈映赤日,田背坼如龜兆出。湖陰先生坐草室,看踏溝車望秋實。
雷蟠電掣云滔滔,夜半載雨輸亭皋。旱禾秀發埋牛尻,豆死更蘇肥莢毛。
倒持龍骨掛屋敖,買酒澆客追前勞。三年五谷賤如水,今見西成復如此。
元豐圣人與天通,千秋萬歲與此同,先生在野故不窮,擊壤至老歌元豐。
又后元豐行一首云:
歌元豐,十日五日一風雨,麥行千里不見土。連山沒云皆種黍,水秧綿綿復多□。龍骨長乾掛梁梠,鰣魚出網蔽洲渚。荻筍肥甘勝牛乳,百錢可得酒十許。雖非社日長聞鼓,吳兒蹋歌女起舞,但道快樂無所苦。老翁塹水西南流,楊柳中間蕩小舟。垂興歌眠過白下,逢人歡笑得無愁。
又歌元豐絕句五首云:
水滿陂塘谷滿篝,漫移蔬果亦多收。神林處處傳簫鼓,共賽元豐第二秋。
露積成山百種收,漁梁亦自富蝦鰍。無羊說夢非真事,豈見元豐第二秋。
湖海元豐歲又登,秬生猶足暗溝塍。家家露積如山垅,黃發咨嗟見未曾。
放歌扶杖出前林,遙和豐年擊壤音。曾侍土階知帝力,曲中時有譽堯心。
豚柵雞塒□靄間,暮林搖落獻南山。豐年處處人家好,隨意飄然得往還。
杜工部之追詠開元全盛也,曰:稻米流脂粟米白,公私倉廩俱豐實。九州道路無豺虎,遠行不勞吉日出。齊紈魯縞車班班,男耕女桑不相失。讀公此數詩,氣象彷佛似之矣。非極太平之治,安得有此?斯時新法之行,已十余年,而荊公亦既歸休矣。以視溫公所述英宗時民間景況,謂不敢多種一桑多置一牛,不敢蓄二年之糧,不敢藏十匹之帛者,其相去抑何遠耶!夫前后不過二十年耳,而胡以人民生計之紓蹙,其霄壤乃忽若此?豈不以最厲民之差役法,既已豁除,復有青苗錢挹注其間,以助生產之發達,而保甲既行,盜賊衰息,故外戶不閉之盛,不期而自至也。準此以談,新政之效,亦可睹矣。
蘇子瞻有與滕達道書云:(此書不知在何年,大約元豐間也。)
某欲面見一言者,蓋謂吾儕新法之初,輒守偏見,至有同異之論,雖此心耽耿,歸于憂國,而所言差謬,少有中理者,今圣德日新,眾化大成,回視向之所執,益覺疏矣。若變志易守以求進取,固所不敢;若嘵嘵不已,則憂患愈深。公此行尚深示知非靜退意,但以老晚衰病舊臣之心,欲一望清光而已,如此恐必獲一對,公之至意,無乃出于此乎?
夫子瞻固疇昔詆新法最力者也,其上神宗書,則詆新法者所視為圣經賢傳,謂懸諸日月而不刊者也。而其晚年定論則若此,深感嘆于圣德日新眾化大成。然則熙寧元豐之治,必有度越前古,予人以心悅誠服者矣。新法果何負于天下,而元興諸賢之擾擾,果何為也哉!
【譯文】
王安石的新政,是成功呢,還是失敗呢?不能說是全都成功,這就不用說了。為什幺呢?是因為它的效果往往不如預期的那樣。即使這樣,說它失敗也是不合適的。為什幺呢?施行起來不免有流弊,然而為當時考慮,利還是大于弊的。熙寧五年(公元1072年),王安石曾在《上五事札子》中說:
陛下即位五年了,改革的制度成百上千,而且這些重新改寫、重新立法的制度中,給百姓帶來利益的又是多幺多呀。在這幺多的制度中,最大的、見效最晚的、議論最多的,就是這五項法令:一是和戎法,二是青苗法,三是免役法,四是保甲法,五是市易法。如今青唐、洮河一帶,幅員三千多里,二十多萬戎羌邊族前來獻地歸附,成為我朝臣民,可以說和戎法已經見效。以前的貧困百姓,都到豪強之家去借貸,遭受盤剝,現在的貧困百姓,都來官府借貸,官府只收很低的利息,解救了百姓的困乏,可見青苗法已推行見效。只有免役、保甲、市易三法,有大的利害。選用合適的人去推行這三法,就會有大利,選用的人不合適,就會有大害;慢慢地謀劃這三法,就會有大利,如果急于求成,就會有大害。古《傳》上說:“沒聽說過做事不效法古代,卻能流傳百世的。”像這三項法令,就可以說是效法古代。要先知道古代的法令,然后再去推行,否則一事無成,這就是我所說的大利害。免役法出自周朝的府、史、胥、徒,也就是《王制》上所說的“一般百姓在官府服役”這一條。全國的百姓貧富不均,風俗不同,貴賤不一,現在一旦改變,使各家各戶平均如一,人人均有義務承擔國家的勞役,使那些長年在外服役的農民回到他們的田地上。如果推行此法用人不當,那幺劃分的五個等級必不公平。因而募役也一定不均衡。保甲法開始于三代的丘甲制,管仲在齊國推行過,子產在鄭國推行過,商鞅在秦朝推行過,仲長統也在漢朝建議過,不是今日才有的標新立異之法。天下的百姓,如同野鴨大雁一般散居四方,無所限制,已經幾千幾百年了,現在一旦改變,使他們實行五家一任、十家一連,鄰里相接,互相監督,察奸顯仁,養兵于民,以備急用,如果推行此法用人不當,就會騷擾、驚動百姓,使民心動搖。市易法開始于周代的司市制和漢代的平準制。如今朝廷用百萬緡的錢幣來平衡物價的高低,借貸給百姓使其通商,而且國家還能在年終收入幾萬緡的利息。但我深深地知道現在貨幣、財物還不太多,還不夠流通,就怕有邀功請賞之人,想在短時間內就見成效,那幺這條法令就會被毀了。所以我說:這三項法令,如果用人得當且慢慢謀劃,就會有大利;如果用人不當且急于求成,就會有大害。如果免役法推行成功了,就不會耽誤農時,而且民力平均;如果保甲法推行成功了,那幺賊寇動亂就會平息,國家的勢力和力量就會加強;如果市易法推行成功了,那幺就會錢幣、財物流通,國家富饒。
孔子說:“欲速則不達。”又說:“有實施政策的人,政策就能實施,沒有這樣的人,政策也就廢止了。”概括起來都是這樣,哪里會只這三件事呢?而王安石只舉出這三件事來說,是因為這三件事最繁重,而官吏們在文字上弄手腳,也比較容易的緣故。而王安石在新法的初創階段將要就緒的時候,忽然上了這個札子,難道是看到了神宗當時實施新法時不免有些心急,用人也太濫的問題嗎?看他的論職館札子,說陛下即位以來所提拔使用的人中有許多是有小才而沒有什幺品行的,就知道他考慮這些問題已經很久了。根據王安石的這個札子,和戎、青苗兩件事,是他所認為已有成效的。和戎的事,其功績天下都能看到,不必說了;青苗法立意好,然而從事理的發展趨勢上來想,它不能只有利而沒有弊。是不是開始施行的那些年很得人心,因此它才見效多而弊病少呢?還是王安石的聰明還有被蒙蔽的地方,沒有來得及查清楚呢?即使這樣,像當時反對黨詆毀說他的這一政策只有弊而沒有利,又大概是不可能的。后來元祐年間要廢除它,論說它不能廢除的人反而很多,這就可以看出了。免役法革除了數千年的苛政,為中國的歷史開了一個新的紀元,當改革剛開始,雖然一部分人不免略感苦痛,然而有不利的是那些有錢的人家和原來有特權的人,其余的百姓,沒有不得到好處的。可以說是純粹有利而絕對沒有害的。保甲法體大思精,是王安石一生最用力的事,其警察的作用,可以說是有利而無害,它的成效可以說是明白可見。它寓兵于農的作用,則是因為當時募兵沒有全被廢,常備兵和后備兵的區分還不明確,它稍有擾民,也是意料之中的事。然而為了使衰落的宋振作起來,就不能不這樣。只有市易法,它的用意雖然不能說不好,然而萬不能施行在**政治的國家中,萬不可以施行于以自由競爭為根本觀念的經濟社會:奉行者雖有合適的人,也怕以國家的力量達到兼并的效果;如果找不到合適的奉行者,那將為官吏們大開取利的方便之門,而使百姓的生計一天天慘淡。王安石的失策,大概沒有超過這個的了。而當時最不見成效的,也沒有超過這個的。
當時阻撓新法的人,沒有不說因新法的緣故致使百姓困頓不堪而無處控訴的,這些記載在史籍中的話,是難以數清的。然而考察之前的歷史,凡是施行虐害人民的政策的,沒有幾個不是自身招致變亂或滅亡的,秦始皇、隋煬帝這些人就不說了;又如王莽,本來也托言于周官而多次變革,然而他所施行的,沒有一個是效法先王的用意,而自開始也沒有利民的用心,因而怨言有很多,沒有幾年就海內大亂了。后代評說王安石的,甚至把他比做王莽。王安石創立新法,沒有一個不是以利國利民為前提,是不能和王莽同日而語的,這本來就不用分辯;而那些做學問不求根本,只得到皮毛的人,有人看不到這些,為什幺不取他們的結果來比較呢?假使王安石的新法果然是害民,則百姓在呻吟困苦沒有活路的時候,勢必會鋌而走險,王安石即使有再大的**力,怎幺能禁止呢?宋朝自真宗、仁宗以來,雖號稱太平,而經常有變故發生,還年年不絕,鄉邑中的攪擾剽掠,更是到處都有。在這之前就已經把那些強悍的百姓,都招到了軍隊中,而國內還不能保證安定的秩序。只有到了熙寧、元豐二十年間,一切都變革了,而又因為行保甲的原因,不禁止百姓帶弓弩,如果政府的措施果然違背了百姓的意愿,那幺一人振臂呼喊,萬眾響應,這樣釀成大亂是很容易的,而不但沒有聽說有這樣的事,即使是草寇,也比以前減少了,而親愛和睦,忘記了還有皇帝的威力,讀當時諸賢的詩文集,那種氣象是可以想見的。王安石集中有《元豐行示德逢》一首:
四山翛翛映赤日,田背坼如龜兆出。
湖陰先生坐草室,看踏溝車望秋實。
雷蟠電掣云滔滔,夜半載雨輸亭皋。
旱禾秀發埋牛尻,豆死更蘇肥莢毛。
倒持龍骨掛屋敖,買酒澆客追前勞。
三年五谷賤如水,今見西成復如此。
元豐圣人與天通,千秋萬歲與此同。
先生在野故不窮,擊壤至老歌元豐。
又有《后元豐行》一首:
麥行千里不見土,連山沒云皆種黍。
水秧綿綿復多稌,龍骨長干掛梁梠。
鰣魚出網蔽洲渚,荻筍肥甘勝牛乳。
百錢可得酒斗許,雖非社日長開鼓。
吳兒踏歌女起舞,但道快樂無所苦。
老翁塹水西南流,楊柳中間杙小舟。
又有《歌元豐》絕句五首:
水滿陂塘谷滿篝,漫移蔬果亦多收。
神林處處傳簫鼓,共賽元豐第二秋。
露積成山百種收,漁梁亦自富 鱒。
無羊說夢非真事,豈見元豐第二秋。
湖海元豐歲又登,稆生猶足暗溝塍。
家家露積如山垅,黃發咨嗟見未曾。
放歌扶杖出前林,遙和豐年擊壤音。
曾侍土階知帝力,曲中時有譽堯心。
豚柵雞塒晻靄間,暮林搖落獻南山。
豐年處處人家好,隨意飄然得往還。
杜甫追詠開元全盛時的詩中有:“稻米流脂粟米白,公私倉廩俱豐實。九州道路無豺虎,遠行不勞吉日出。齊紈魯縞車班班,男耕女桑不相失。”讀王安石的這幾首詩,氣象仿佛很相似。如果不是太平之治,怎幺會有這樣的景象?這時新政已經施行十余年,而王安石也已經退出政位。而比較司馬光描寫的宋英宗時民間的景象,說百姓不敢多種一桑,不敢多買一牛,不敢存兩年的糧食,不敢藏十匹的帛,這兩種情況距離是何等的遠啊。前后不過二十年,而為什幺人民生活的富足和困頓,景象有天壤之別呢?難道不是最害民的差役法已經廢除,還有最利民的青苗錢已經注入民間,來幫助生產的發展嗎?而保甲法已經施行,盜賊都停息,因此外門不關的盛世,自然也就到來了。如果可以這樣說,那新政的效果,也就可以看出來了。
蘇東坡有《與滕達道書》中說:(此書不知在何年,大約寫在元豐年間)
我想與你見面談一談,我們在施行新法的當初,抱有偏見,以至于有同異的論說。雖說用意是好的,都是憂國憂民,而所說的有錯誤,很少有符合情理的。現在皇上的品德日見更新,革新取得了大的成就,回顧以往自己所持的意見,更覺得有疏漏。如果改變自己的志向來求進取,本來不能這樣做;如果還吵嚷不休,那幺憂患會更深。您此行是來表示知錯靜退的意愿,只以衰老舊臣的心意,想見一見皇上而已,如此恐怕必將有一番對話。您的來意,恐怕就是出于此吧。
蘇軾是過去詆毀新法最用力的人,他的上神宗書,被視為詆毀新法的圣經賢傳,如同天上的日月般不可更改,而他晚年的定論卻是這樣,深深感嘆于皇上的品德更新和革新取得的成就。那幺熙寧、元豐的政策,必定有超越以往,能使人心悅誠服的地方。新法有什幺對不起天下的地方?而元祐時這些賢人叫嚷不停,是為什幺呢?